2021年山东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选聘名师3人公告

来源:市南政务网 2021-07-08 09:45:33

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名师的公告

 

为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名师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简介

青岛市市南区位于青岛市区的南部滨海一线,是青岛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和大部分中央、省、部、委驻青机构及驻青部队机关所在地。全区共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36所,其中初中7所、小学2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

市南区作为2018年上合组织青岛峰会、2019年人民海军建军70周年阅兵仪式的举办地,既是青岛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教育中心区,承载着青岛教育发展的历史与辉煌。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提出了要擦亮“最优教育在市南”的金字招牌,全面打造具有市南特色的高水平教育现代化,教育事业呈现出快速发展、量质齐升的良好局面。先后被授予全国区域教育发展特色示范区、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改革实验区、全国艺术教育示范区、全国校园科技体育示范区、国家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省义务教育示范区、省素质教育先进区、省首批学前教育先进区、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二、选聘岗位和人数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名师3名,选聘范围为全国范围内(不含市南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教科研机构)在编在职的中小学教师,任教学科不限。普通高中教师可以报考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可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三、选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遵循教育规律,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品德高尚、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团结合作、严于律己。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近五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相应等级、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证书。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级名师;省特级教师;其他相当层次的称号。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育专家;全国中小学名师领航班成员;其他相当层次的称号。

6.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市南区事业编制教师,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主要程序

(一)发布选聘信息

通过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面向社会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自荐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资格初审和履职评价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至7月15日(星期四)下午17:00。

报名邮箱:shinanrenshike@126.com

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名师报名表》(附件1)、《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名师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2)、《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名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需本人亲笔签名),连同报考所需相关证明、证书材料的电子稿(PDF扫描件)打包发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市南区名师报名(学段学科+姓名)”。证明、证书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及在职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近五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相关论文、荣誉称号、人才称号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根据选聘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第二次报名。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及反馈时间:2021年7月13日(星期二)下午13:30-7月16日(星期五)上午11:30。

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选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重新提交报名表时,应在邮件主题注明第二次报名,初审结果以第二次报名为准。

3.履职评价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评审小组对应聘者进行履职评价,履职评价由评审小组根据应聘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对应聘者的现实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由评审小组根据考核情况,结合区情确定履职评价通过人员。

4.资格复审

对履职评价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聘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安排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 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4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可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4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选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40人。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公布。初试当天,如实际到现场参加初试的人数不超过40人,不组织初试,实际到场参加初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未到场参加初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选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选聘计划数1:1.5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和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按规定需复检人员,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统筹确定拟聘用人员岗位,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约定服务年限(不低于10年),纳入工作单位事业编制。

五、相关待遇

正式聘任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市南区教育高层次人才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人组发〔2021〕4号)认定的人才等级,享受最高100万元的生活补贴。

六、纪律

公开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开选聘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信息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保持联络畅通,避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选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选聘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32-88729262

监督电话:0532-88729572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名师报名表.doc

附件2: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名师报名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3: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名师诚信承诺书.docx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7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