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2021年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高层次和非急需紧缺人员工作流程〉的通知》(平人社通〔2020〕252号)和《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0〕254号)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市内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包括教育、卫生系统人员和中央及省所属机关设在各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工作人员。
二、选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平凉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1名、平凉市大数据服务中心2名。详见《2021年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平凉市内户籍;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在编在职事业管理八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年龄条件:本科学历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各类办公软件及计算机操作应用;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7月1日,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实施步骤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选聘岗位及条件。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2021年7月17日—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109室)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报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加注同意报考意见的《2021年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注组织人社部门、编制部门审核意见的介绍信(组织人社部门注明本人身份情况及在岗情况,编制部门注明是否在编)。
(三)综合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重点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达不到3:1的,由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开考前划定岗位最低合格线,并书面通知应聘者,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开考前划定岗位最低合格线,并书面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笔试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程录像录音,当场打分公布成绩,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总成绩确定。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试中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总成绩。
总成绩确定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先按笔试成绩,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仍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为结构化面试。考试总成绩在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按有关规定在在指定的医院进行,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拟选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中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主要对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干部职工群众公认度、廉政情况、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拟选聘人员在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并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备案结果,对备案核准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五、注意事项
1.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发布本次公开选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选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2.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3.选聘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4.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5.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6.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平凉市崆峒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进行。
7.本公告由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为准。
六、职责分工
本次公开选聘在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公布公开选聘咨询电话,对报考条件、岗位职责方面的内容接受考生咨询。咨询电话:0933-8227300。
七、监督检查
为确保公开选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开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933-821031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33-8211433
附件: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