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武汉市工业信息化中心专项招聘公告
武汉市工业信息化中心2021年专项招聘公告
武汉市工业信息化中心是隶属于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于2018年5月成立,主要承担全市工业信息化推进、局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运维、产业经济发展研究工作,组织开展企业技能培训、技术推广、成果转让等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经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武汉市工业信息化中心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武汉市工业信息化中心面向社会开展专项招聘,共招聘4人。其中,计算机应用岗2名、信息系统岗1名、产业研究岗1名。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和要求等详见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人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技能要求,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所需的其他条件。
3、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等级为十二级。
4、报考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招聘对象应按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名。其中,中国港澳台地区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教育部认证(截止时间2021年7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7月16日12:00。
3、在线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4、由市工业信息化中心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7月16日14:00。通过审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7月16日12:00以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5、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7月12日9:00—7月16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时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通过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打印报名表,便于后期面试资格复审。
6、网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7、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1:3比例的岗位,经市经信局同意可保留招聘计划。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以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考察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七、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未达到1:3比例的,报市经信局同意后,可正常进行面试,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公布。
2.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在面试公告中另行通知。
八、考察、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工业信息化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或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由市工业信息化中心提前向考生告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由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
考生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也可由考生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由市经信局会同市工业信息化中心组织实施,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全方位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是否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其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试用期满并考察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以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发布为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须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应聘人员须配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考试现场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其他新冠肺炎症状的,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置。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电话咨询招聘单位:027-85317092,联系人:熊纯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附件列表:1.武汉市工业信息化中心面向社会开展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武汉市工业信息化中心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