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人公告

来源:华州公安公众号 2021-07-09 14:18:09

渭南市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渭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渭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男性32名,女性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相关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华州分局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

(一)文职辅警岗位职责: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宣传报道、信息采录等工作。

(二)勤务辅警岗位职责: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治安巡逻及其他勤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人民警察事业,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管理;

5.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6.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刺青,无特殊痕迹,符合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试标准和体检标准;

7.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巡特警岗位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8.具有陕西省渭南市(含各区、县)户籍的;

9.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

2.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3.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有驾驶特种车辆、计算机操作、公文写作、体育运动等特长或特殊技能者。

(三) 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3.具有吸毒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公安自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由应聘者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16日(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咨询电话:0913-4722635。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薄要求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面);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专以上学历另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要求为白底)3张及电子版;

4.驾驶员、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驾驶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各项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无论是否聘用均不予退还。经工作人员现场查验相关资料后,填写《警务辅助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三)笔试

1.对符合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笔试,请保持通讯畅通。

2. 领取准考证时需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不得代领;准考证将应用于整个招聘环节,请考生妥善保管。

3.笔试采取书面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4.参加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5.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能测评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不超过招聘总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评环节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测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2.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4*10米折返跑、俯卧撑;女子800米、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者需完成三个项目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五)面试

1.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时间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2.面试采取简易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总数以1:1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招聘情形者优先,若无优先招聘情形,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

4. 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未达标,出现空缺时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复检一次,复检以一次为限,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七)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将对体检合格者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从面试结束后未入围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和政审人员,并进行体检、政治审查,递补以一次为限。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治审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通过公安自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聘用;对情况较为复杂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管理

1.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予以聘用,并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后,由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按照部、省、市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五、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按照《渭南市华州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实行层级工资制度。试用期人员按照规定发放十级警务辅助人员的基本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后按照岗位及层级工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及执勤津贴、加班津贴。同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且“健康码”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应聘;“健康码”显示为黄色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需持本人三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报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并做好有效防护后方可参加应聘。应聘当日体温异常或持“红色码”人员不得进入应聘报名场所。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三)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

2.领取笔试《准考证》后未参加笔试的;

3.体能测评、面试、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体测、面试、体检的;

4.其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五)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原件(遗失不补,后果自负)。因自身原因未参加相应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六)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渭南市公安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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