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面向2021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招聘方案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面向2021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招聘方案
我院因科研工作需要,拟向2021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现将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方案公布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应聘者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资格,且为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未就业毕业生。
二、 招聘岗位及要求
平台 |
人数 |
岗位 |
岗位条件 |
药学科研中心 |
1 |
科研项目辅助研究 |
中药学或药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三、用工性质
科研助理实行劳务派遣制。在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后派遣到药学科研中心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起止日期:2021年7月10—18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符合应聘条件者,请将个人简历(标注应聘岗位)、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41488362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 “姓名+药学科研中心+应聘科研助理”。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7月18日。
2.资格审核方式:药学科研中心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相关材料,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及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有关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20日,如果变动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试题由药学科研中心自行组织命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面试考核小组由人事处、科研科、平台相关负责人组成。
3.面试成绩计算: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任人员。
(四)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官网公示。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根据学院人事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逾期未能签署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待遇:3000元/月,不含单位支付的五险一金部分、食堂伙食费及公交补贴。
(六)疫情防控
省内应聘者需要提供“八闽健康码”;省外应聘者需要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健康码。
五、联系方式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9号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科研科许老师,联系电话:0596-2559560。
六、其它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自行做好疫情防控事宜。
3.学校和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0596-2559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