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选调15人公告

来源:永州人事考试网 2021-07-13 13:59:53

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同意,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5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15名,选调职位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人员11名、综合文秘2名、财务管理人员2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 选调范围

面向永州市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交通运输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2.担任乡科级副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试用期除外);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7月1日。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报考者须在2021年7月15日9:00至7月22日17:30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http://www.8329607.com/portal.php/)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以下),并应如实填报《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

3.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电子相片、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有任免权的所在机关审核盖章,本人签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网络报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拍照制作成压缩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由市交通运输局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初审不合格者,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选调岗位。

4.初审合格者可以进行网上缴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须交考务费50元/人。报考人员登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7月23日17:00。考生缺席考试,或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予退费。

(二)准考证打印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8月4日(星期三)9:00—2021年8月6日(星期五)18:00。考生须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低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2.笔试科目及范围。笔试考一科,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行政执法职位笔试范围侧重法律知识,综合文秘职位侧重公文写作(领导讲话、调研报告、工作报告等),财务管理职位侧重财会业务知识。

3.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8月8日(星期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永州市交通运输局(永州市零陵区七里店办事处日升路19号)人事科505室。

资格复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彩色照片;

(2)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3)《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正反两面打印,须贴照片),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4)经主管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原件。

(5)报考综合文秘职位需提供本人近2年来所发稿件或主笔或独立完成的机关应用文稿(领导讲话、工作汇报或调研报告等)2篇以上复印件;

(6)报考财务管理人员职位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或照片。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为2︰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为百分制,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成绩当场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七、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考察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选调计划缺额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结束后,市交通运输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考试总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分别在永州人事考试网和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人事关系保持不变,工资、福利等待遇由原单位发放。对选调对象现实表现确实与职位要求不相符者,公开选调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退回原单位。试用期结束后,公开选调机关及时为试用合格的选调对象办理转任手续。

十、工作提示

(一)永州人事考试网是发布本次选调工作有关公告信息的官方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有关公告信息的发布和更新。

(二)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附件3),报考人员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考生须下载打印并签署《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4),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组织者无关。

(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相关政策解释。

咨询电话:0746—6367968 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

附件:

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选调工作员职位表.xls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疫情防控须知.doc

考生健康申报表.doc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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