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延安安塞区事业单位招聘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135人公告

来源: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 2021-07-13 14:39:56

关于2021年安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的公告

根据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义务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延市办字[2020]12号)和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延人社发[2020]153号)文件精神,依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20]5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等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精神,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公开招聘已安置到事业单位退役大学生义务兵135人。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2014年入伍,2016年退伍,2017年安置;2015年入伍,2017年退伍,2018年安置;2016年入伍,2018年退伍,2021年安置;2017年入伍,2019年退伍,2020年安置,已安置退役的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生义务兵。

三、招聘的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63个,人数135人。

四、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招聘的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7月13日在安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 8:00--18:00

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37办公室

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一律按现工作单位进行报名(现工作单位指发工资单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学历验证报告,入伍批准书、退伍证、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人员须填写《安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报名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条件不符,均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试环节。

1.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对于多名应聘人员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入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政审环节。

(五)政审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标准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同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政审等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呈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审批,印发招聘文件、办理招聘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

聘用已安置大学生义务兵,由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加强管理,试用期为一年,签订五年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五年服务年限从安置之日算起),聘用期内不得调整工作单位。

七、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招聘纪律,严格操作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一旦发现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准确、有效,真实可靠。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本人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及时联系。

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延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各类招聘工作现场笔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延联防联控办发[2020]65号)执行,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对隐瞒病情、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附:2021年安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岗位计划表

2021年安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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