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公安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22人公告
公安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司法辅助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司法辅助人员)22人,主要从事社区矫正和司法辅助相关业务工作(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社区矫正工作,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在公安县司法行政系统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五年以上且工作能力突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心理咨询师或社工资格证等的,出生年龄放宽至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使用技能;
(六)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能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七)法律专业、退役军人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聘)未满5年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司法辅助人员)的其它情形;
4、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在资格审查、政审环节一经查实问题,取消聘用资格。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3日下午18时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为公安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301办公室。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现场报名,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原则上应居住在应聘岗位辖区,不符合此情况者需同意由县社矫局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剂。
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逾期不予受理。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基本法律常识,以及写作能力。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实际问题和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未按时领取面试准考证或领取了面试准考证但到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5分)。如没有人员递补,岗位空缺,再行招聘。体检工作由公安县司法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政审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1:1比例确定政审名单,由县司法局统一组织政审。对放弃政审资格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政审、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岗前培训、聘用及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司法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劳务合同形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的工作考核管理由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按照县司法局制订的管理规定执行,待遇以县政府批准的“参照一村一辅警待遇”予以保障落实。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16-5226212
报名咨询电话号话:0716-5229926
举报监督电话:13997640288
附件:
1、公安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司法辅助人员)岗位公布安排表。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