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选调高端人才10人公告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2021年公开选调高端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干部教育名师工程,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省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特色鲜明的四川长征干部学院,根据校(院)教学科研咨政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0名高端教研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是培训培养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校,是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是省委直属事业单位。近年来,校(院)形成了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培训、学位研究生教育和紧贴社会需要的能力素质教育“三位一体”多层次、多渠道办学新格局。校(院)是全国党校系统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级党校之一,是全国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最多的党校之一。
校(院)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中心城区青羊区,毗邻杜甫草堂和金沙遗址博物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院)现有在职教职工46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140余名,博士近百名。当前,校(院)正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省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特色鲜明的四川长征干部学院,校(院)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热忱欢迎各方英才加入。
二、选调计划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热爱党校(行政学院)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学科带头人年龄52周岁及以下,学科骨干人才年龄48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开始之日)。
(四)学术及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引进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才
1.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以不高于市场价50%的价格购买校(院)住房一套,并给予安家补助费5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4.视情况协助解决体制内配偶工作调动及子女入托入学事宜。
(二)学科骨干人才
1.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给予安家补助费6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4.视情况协助解决体制内配偶工作调动及子女入托入学事宜。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报名期限为1年,校(院)将根据各学科报名情况,适时启动各学科选调程序)。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投送报名材料并电话确认报名(邮箱:scdxrsc@163.com,请填清个人科研成果并附相关资料页,邮件主题请注明“学科名称+人才类别+姓名”),或通过校(院)人事选调系统在线投递(网址:http://app.scge.gov.cn:8083/hiring/index.aspx)。
2.报名材料:填写校(院)《公开选调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2)。
(二)资格审查。校(院)根据选调条件组织对应聘人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才需提供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代表作、科研成果目录及近期彩色证件照等材料电子版。
(三)科研成果鉴定。参照校(院)高质量成果计分办法,对应聘人才近5年(2016年1月1日以来,下同)教学、科研和咨政高质量成果进行鉴定和量化评分,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校(院)根据各学科人才报名情况,分批次适时开展面试工作。校(院)成立高端人才考评组,面试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个人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情况等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得分低于85分者不进入后续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确定。给予外地应聘人才一定交通费补贴,免费提供食宿。
(五)体检。校(院)根据应聘人才面试成绩研究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由校(院)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根据体检结果,校(院)研究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对拟调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因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校(院)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七)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在校(院)“蜀光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审核确认及办理选调手续。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校(院)委会研究后,根据人员实际情况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在选调资格及人事档案复审中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选调资格,空额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由校(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或违纪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选调资格。监督电话:028-87386942。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28-87351144(兼传真),高老师(18190978098),曹老师(18190978190)
通讯地址: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43号,邮编:610071)
八、本公告在蜀光网(www.scge.gov.cn)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等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校(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