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公告
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巴中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巴中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和工作需要,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60名(限男性)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自愿从事警辅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巴中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公民;
3、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体表无纹身,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积,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
6、具备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寻衅滋事、“盗抢骗”等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省级及以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5.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1日17时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办公大楼一楼案件管理中心(进分局办公楼右侧)。
3.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士兵携带退伍证,有辅警工作经历者携带原工作单位证明)、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张,经资料初审后,填写《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所有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笔试
1.领取准考证。2021年7月22日(星期四)9时至18时,在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办公大楼一楼案件管理中心(进分局办公楼右侧)。
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公民应知应会政策法规、一般公安基础知识及写作能力,分值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2021年7月23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五、面试
1.人员范围。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录计划名额的1.5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时间、地点。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参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提前到达相应考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通知为准。
3.测试方法、内容。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分值100分。
以上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并在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能测试
1.人员范围。考生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录计划名额的1.2倍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体测。
2、时间:2021年8月1日(星期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3、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并按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能测评对象,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七、体检
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时间、地点见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微信公众号通知。
八、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考察政审。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将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政审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九、聘用
聘用人员与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十、其他
(一)招聘工作由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共同组织实施。
(二)现已在其他地方公安机关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参与此次应聘的,报名前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在公开招聘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均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四)报名人员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对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参考人员,须提供七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参考人员务必在招聘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戴口罩、测体温)。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日程安排变化等情况在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实时信息。
招聘咨询电话:0827-336983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负责解释。
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