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增补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1-07-16 17:14:22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增补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原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根据工作需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现面向社会增补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时间、地点

工作时间:行政班,周末双休;

工作地点: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医学相关专业优先);

4.年龄18-35周岁(1985年7月16日以后至2003年7月16日(含)以前出生);

5.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在鹿城区、龙湾区(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海区和洞头区;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同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电脑办公系统操作能力。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有意者请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于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下午4点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15064459@qq.com,邮件标题和文档名为“姓名+报名表”,逾期报名无效。咨询电话:0577-85851613。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另行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届时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面试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842会议室)。

五、公示聘用

经面试择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开发区编外用工人员待遇标准执行,早、中餐由单位统一保障,市区到浙南经济总部大厦上下班有班车(车费自理)。

七、其他

对于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6日

附件: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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