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吉安吉州区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170人公告

来源:吉州区人民政府 2021-07-17 10:55:44

2021年吉州区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公告

 

为充实吉州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根据《吉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区和农村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170名。

三、招聘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2.资格条件:具有幼儿园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

3.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一直从事幼教工作3年及以上,有一定保教和管理经验的民办幼儿园教师,经区教体局资格审核后,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7月22日

2.报名地点:吉州区教体局会议室(吉州区行政中心三楼330室)

3.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

(1)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教师资格证;④《吉州区2021年幼儿教师招聘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⑤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不含信息表上照片);⑥从事幼教工作3年及以上的民办幼儿园教师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

如因延迟发证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可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2)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由区教体局审核,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1.内容及分值

语言(40分)、美术(40分)、钢琴(2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

2.具体要求

语言:自备幼儿故事一则(3分钟以内);

美术:抽取同一考题,画简笔画(3分钟内完成);

钢琴:自备钢琴曲一首(3分钟内完成)。

报名人数在180名以内,每项面试内容3分钟内完成,报名人数在180名以上,每项面试内容2分钟内完成。

3.面试时间:2021年7月27日。

4.面试地点:吉州区保育院。

5.面试流程:考生于规定面试日期当日上午7:40到达考点指定候考室(休息室)集中,工作人员核查面试人员身份后,于7:50组织考生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单由考生自我保管。面试成绩即时告知考生本人。

6.有效证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四)入闱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成绩(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时,则按报名总数的90%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名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并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六)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州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

1.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分配名额为:吉州区城区幼儿园117名,吉州区农村幼儿园53名。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应聘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等原因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录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聘用期为三年。

3.聘用人员待遇

(1)享受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年收入不低于45000元。

(2)聘用期间由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程序予以解聘。

六、本方案解释权在吉州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吉州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6日

附件1:2021年吉州区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个人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2

防疫有关要求

一、考生必须带好口罩提前30分钟到考点学校大门口,凭准考证及身份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来自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的考生必须提供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二、考生入考场前,经测量体温登记后还必须同时出示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考试证件,在核对身份证件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考生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

三、考生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之间相隔1.5米以上,全程不得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四、考场休息室设置考生物品放置处,集中存放考生物品和手机,杜绝考生将个人物品带入考场,防范因考生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五、考试结束后经测量体温登记后,考生应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场,考生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六、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如遇考生发热的、“赣通码”扫码为黄码及红码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考点校门,并直接劝离。

七、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将被迅速转移到隔离考场区域并及时拨打120求助。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