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公告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现就省基础测绘信息中心2021年度面向社会引进1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发布有关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专业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二、组织领导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采取统分结合方式进行,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在省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发布招聘公告、组织考试、体检、公示、审核报批材料;用人单位负责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办理报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
三、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
岗位 名称 |
岗位代码 |
拟聘 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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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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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基础测绘信息中心 |
专业 |
2021297 |
1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 |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除必须符合招聘岗位中的条件外,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六)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40周岁以下”为“1980年7月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程序和方法
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7月中旬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事考试网、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2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投递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表),将电子版发送所报考单位指定邮箱。具体如下:
省基础测绘信息中心,报名邮箱:66263499@qq.com;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龙河路2号省测绘局4楼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551-65110345。
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通过审核者,将及时通知本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补充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2021年12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暂定2021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人3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科研能力、拓展能力及潜能等。参加面试的人员顺序,于面试当天现场抽签确定。
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提前设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5分,对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先后顺序。
(五)体检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由省自然资源厅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完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用人单位依据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审核后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研究决定,并在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所需材料应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工作纪律
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指导监督下,省自然资源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操作,稳慎实施,确保人才引进工作公正规范、公平有序进行。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认真落实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执行保密、回避制度,全程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1-62553223(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0551-65110345(省测绘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1-62553239(省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