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2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及招聘计划
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是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1-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友善;
2.爱岗敬业,愿意履行聘用人员职责与义务;
3.符合拟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品行优良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5)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责任心强,了解基本的计算机知识,熟悉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的网络设备的设置和管理,了解操作系统;
4.具备较好的学习、沟通、协调、执行能力;
5.熟练操作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7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报名。报名地点及邮寄地址:广西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11楼1118室,邮编:538001。电子邮箱:fcgszbzx@163.com;联系人:韦琳琳,电话:0770-2832372 15078854196。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广西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有学校或院系证明属实的成绩单一份;其他报名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供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照1张。
2.通过信函、邮件报名的,如报名时不能提供材料原件,须最迟于面试前2天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到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综合科审验,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28日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等待通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会议室(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10楼1003会议室)。
(五)体检
通知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合同期满,表现优秀者可优先续签。
四、聘用人员享受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薪酬由基础工资(大学本科学历2600元/月,大专学历2500元/月)+工龄工资+伙食补贴+年度绩效奖构成。聘用人员均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年度薪酬福利总额约6万元/人。试用期工资按基础工资的80%执行。试用、聘用期间,休假、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