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萧山区社会福利中心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社会福利中心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萧山区社会福利中心为萧山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萧山区社会福利中心特殊教育老师1名、护理员1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特殊教育老师岗位
1. 户籍不限;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3. 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相关专业毕业,有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方面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4.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记录,具有健全、阳光的性格,善于沟通的能力;
5. 身体健康,热心特殊教育事业,关心残障学生,具有辅导残疾学生身心健康的能力,能适应福利中心的工作时间,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工作安排。
(二)护理员岗位
1.户籍不限;
2.本岗位需从事一线护理工作,较适宜女性报名;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4.初中及以上学历,有养老护理或儿童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记录,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6.身体健康,能适应福利中心的工作时间,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录程序
整个公开招录过程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7月26日。
2.报名方式: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表(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和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照片或扫描件至邮箱2219882205@qq.com进行报名,发送时统一备注主题为“XXX(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报名人携带报名表(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和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至萧山区社会福利中心(萧山区蜀山街道萧金路1228号)行政楼303办公室进行报名。
3.报名者应保证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报名结束后,区福利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并联系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政治思想倾向、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业务能力等。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到浙江萧山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入围人员,必须在公示前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报到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即与萧山区社会福利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如发现不适应本职工作或工作不负责,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区社会福利中心有权解除合同。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萧山区财政局核准的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享有五险一金等员工福利。
五、 其他
1.面试、体检等程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报名人员可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联系区社会福利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71-82621753。
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