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普通雇员简章

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07-20 08:46:54

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长沙市国资委官网(http://gzw.changsha.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20日(周二)—7月22日(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共3天。报名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政府第二办公楼7层702室,联系方式: 0731-85480975。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征信报告)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打印)、个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前往报名单位提交报考申请。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考察时的资格再审和聘用时的资格终审三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聘用。用人单位负责当场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说明理由并退回相关材料。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4、疫情防控:因疫情原因,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面试前均需查验个人“健康码”为“绿码”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面试,所有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录取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市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组织实施。普通雇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均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得分最高者为拟录取人员。

3、录取。面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将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排名,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将作为考察对象。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1年长沙市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说明:1、28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7月2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7月20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是指198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21年7月20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列为考察对象的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如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则在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三次。

七、体检

通过考察后,确定为拟招聘对象的考生,需按照通知时间自行前往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入职前体检。

八、公示、合同签订

1、对考察合格人选在长沙市国资委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2、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3、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九、其他

本公告由长沙市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董事会建设服务中心 0731-85480975

监督电话:市国资委机关纪委 0731-8548097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84907930

2021年7月19日

附件1: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长沙市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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