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林甸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林甸县人民政府 2021-07-20 09:14:23

林甸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稳就业、扩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解决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积极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二、招聘计划

开发基层公共服务类和公共管理类公益性岗位5个。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已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林甸镇户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满足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热爱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人员不在聘用范围内。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县政府网站、“林甸之声”微信公众号、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等途径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低保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及学信网学历证明。

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如果应聘人员有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公益性岗位进行面试考核,以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与聘用。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及本人家庭所在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3年,期满后,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五、岗位待遇

岗位待遇含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劳动报酬见《2021年林甸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由就业部门统一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并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岗位补贴和单位缴纳部分所需资金按规定列支,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

六、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报名时间:7月20日-7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综合股(人社局一楼)

联系电话:0459-3327658

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9日

附件:2021年林甸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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