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永州州东安县招聘教师105名公告

来源:东安县人民政府 2021-07-20 09:38:33

东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充实和均衡教师队伍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程序和人员管理方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聘用人员严格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聘用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共招聘教师105名。其中,小学教师44名、初中教师46名、高中教师15名。

具体详见《东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和各具体岗位要求的年龄范围之内;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东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市内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3、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近两年参加过东安县公开招聘并在公示合格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鉴证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8:00至2021年7月30日18:00时

3、报名流程

(1)报名网址:http://zk.sglshr.com/index.php

网上报名须上传的材料: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②身份证;③毕业证书;④学历证书;⑤岗位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

(2)资格初审:2021年7月28日—2021年7月31日。招录单位依据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报考人员填报和提交的材料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报考人员完善补充。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信息查询: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审核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支付报名费50元,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7月31日。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5)招聘岗位变更: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于2021年7月31日下午15:00-17:00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能入围参加面试)。

(6)报考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聘承诺书,必须具备与所选岗位要求相符的有效条件,否则责任自负。

②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④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疫情防控须知。

(二)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9日-8月10日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高中教师:测试相应专业的高中内容和部分大学内容。

初中教师:测试相应专业的初、高中内容,其中:初中内容占50%、高中内容占50%。

小学教师:测试相应专业的初中、小学内容,其中:初中内容占50%、小学内容占50%。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在东安政府网公示后(如对本人成绩有疑议,三天内可到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606办公室申请复查),各科目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待定,如发现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完成后,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面试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后(东安政府网),各科目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以按照1:1的比例参加面试;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面试分数低于70分不予入围参加体检)

1、面试时间:见东安政府网公告

2、面试地点:见东安政府网公告

3、面试方式:

音体美专业的面试为才艺展示和上微课,其中才艺展示的分值为60分,上微课分值为40分,音乐的才艺展示为唱歌加自选一项专长展示,体育的才艺展示为自选两项专长展示,美术才艺展示为素描。(才艺展示所需器材自备,所选项目应适宜于室内展示);

其他专业的面试为上微课(所报考专业的某一个年级课本内容,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总成绩计算(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各科目根据招聘教师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进行尿样毒品检测。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若入围体检的人员有人放弃或有人体检不合格,从参与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执行。主要包括考生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查看学籍档案等内容,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出现的缺额,不再另行递补。

(八)聘用与管理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安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同时报考东安县特岗教师岗位和公开招聘岗位的,若均入围被录取的优先保证特岗教师岗位录取,公开招聘岗位不得录取已被东安县特岗教师岗位录取的考生。

3、报考同一类别同一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教育局公布的缺编学校自主选择。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县教育局、学校与本人各存一份),必须在聘用学校工作3年以上,期间不得申请调动或脱产学习(县教育局安排的培训学习除外)。

五、对考生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应参加体检放弃体检和拟聘用放弃聘用情况的处理

对考生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考察纪律的、应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拟聘用放弃聘用的,一律取消资格,并在东安县政府网站及相关人才考试网通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东安县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

六、监督与回避

1、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体检、考察、录取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2、教师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整个招聘过程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有关疫情防控政策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

八、本公告由东安县公开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6-4219398)

附件1:2021年东安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2021年东安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应聘承诺书

附件4:疫情防控须知

附件5:考生健康申报表

东安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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