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乐山市五通桥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6人公告

来源: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021-07-20 17:41:03

关于2021年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服务群众水平,适应新时代加强基层治理需要,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民政局、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乐市组通〔2021〕1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且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7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现有社会工作者(含公益性岗位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人事考试中因违规违纪等处于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招聘的情形。

三、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2021年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程序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和《2021年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个人基本情况表》(附件3,以下简称《个人基本情况表》),并将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lswtqsqzzgzzzp@qq.com)。

2.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7月20日至7月26日24:00。

3.报名资料

(1)《报名信息表》电子版;

(2)《个人基本情况表》电子版;

(3)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电子版);

(4)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

(5)暂未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原件扫描电子版)。

(二)资格初审

1.时间安排及要求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7月27日至7月30日12:00。网上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资料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表》《个人基本情况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审查最终确定。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将反馈至报考者邮箱,报考者须及时登录邮箱查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应达到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1∶3。对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岗位变化情况及时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实务等,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报考者持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资料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带证件及相关资料或未在指点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随机抽取序号确定面试顺序。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及时公布。

(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因笔试缺考、开考比例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3份、《个人基本情况表》1份、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中,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证件(证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如仍未达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调减事项。本环节递补进行1次。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及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3.考试总成绩公布

(1)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其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相同且招聘岗位形成竞争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以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设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者自行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统一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4.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应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递补不超过2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5.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和相关镇组织实施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进行1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tq.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环节不再递补。

(六)聘用

聘用岗位分配原则上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自愿选择分配社区(不得选择到与社区“两委”成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社区),并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被聘用人员采取试用制,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相关镇考核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签订劳动合同,聘期至下一届社区“两委”换届,聘期内选用管理、待遇保障等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或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全过程中,考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者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回避。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考资格、违反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纪委监委:0833-3355000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3-3351958)

六、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密切关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查阅相关信息,或无法与报考者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如考生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三)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者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市、区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区委基层治理办、乐山市五通桥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3-3356731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乐山市五通桥区民政局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0日

附件1:2021年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2021年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个人基本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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