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劳务派遣制岗位合同工驾驶员公告
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岗位合同工驾驶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岗位合同工驾驶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A1驾照驾驶员。
二、招聘条件
(一)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A1准驾驾龄8年以上的,可放宽到48周岁(197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嘉兴市户籍。熟悉江浙沪路况。
5.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无条件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值班、加班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3.近三年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一个或以上扣分周期被扣满12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审查、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表》(见附件),并附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2寸电子冠证件照、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除报名表需提供doc或wps格式文件外,其他材料均需提供jpg或pdf格式的扫描件。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自行下载《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表》填写,并将第2点内所需报名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150594483@qq.com。文件名命名为应聘人员名字。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由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由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设开考比例,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本次招聘的现场考试分笔试、面试、实操三个方面,均采用百分制,分别按30%、30%、40%比例计入总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1:1进行审查和体检。考试工作由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四)审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审查对象。按照本公告“招聘条件”所列要求审查,审查由嘉兴市公务用车中心组织实施。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招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
审查、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x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监督与联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监督电话:82521975(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纪委)。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具体解释。联系电话:82521631。
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0日
附件: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