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8人。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群众公认,身心健康,热爱基层工作,综合素质较高。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0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违法和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龙泉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8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龙泉街道2021年公开招聘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及招聘条件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及附件1《龙泉街道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及招聘条件计划表》中的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7月30日(周末除外)。
3.报名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宝云路山水润城韵园西南门,龙泉街道办事处党政办327室,束老师,电话:0871-65891751。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报名表双面打印一份(报名表上需粘贴1寸证件照一张)原件;
(2)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原件(双面打印);
(3)个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6)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或失业证。
(二)报名要求。每个报名人员限报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报名人员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信息填写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应填写有效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确保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在街道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由招考办公室具体负责进行审查。专业、学科设置参照《2020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由街道招考办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时间:2021年8月3日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龙泉街道办事处326室。
(二)面试。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2021年8月3日下午14:10开始,面试地点:龙泉街道办事处。
五、综合成绩认定
本次招聘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分值组成。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综合成绩公示
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龙泉街道办事处一楼为民服务大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同一个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自行前往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如遇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特殊情况由龙泉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八、考察
由街道招考办组织考察,考察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由街道招考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按照综合成绩高低,结合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后,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九、公示
对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龙泉街道办公楼一楼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实名制以书面形式向龙泉街道招考办提出。
十、招聘纪律及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不予聘用情形:
1.拟聘用对象在体检、资格审核、公示等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经核实情况属实的,不予聘用。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3.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4.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5.本公告由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十一、疫情防控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二维码”,现场报名、笔试、面试当天自行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如出现身体不适症状,请提前报备。考生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
1.“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二维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
2.“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3.“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4.根据“通信行程卡二维码”,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5.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严格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十二、监督电话
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党政办:0871—65891751
盘龙区监察局派出龙泉街道监察室:0871—65011237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0日
附件1:龙泉街道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及招聘条件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