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州炉霍县考聘编制外教师22人公告
甘孜州炉霍县公开考聘编制外教师公告
为了满足炉霍县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要求,经炉霍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全省范围公开考聘编制外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
本次公开考聘面向四川省范围内,要求应聘人员户籍2021年6月30日前在四川省区域内。
本次公开考聘22名编制外教师。其中: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5名,小学英语3名;初中语文2名、初中数学3名、初中英语3名、物理1名、化学1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三)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四)热爱民族地区教育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力,具有较强责任心和事业心。
(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体检合格,无不适合教育工作的传染性疾病,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六)小学教师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2021年7月15日前毕业);初、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2021年7月15日前毕业)。
(七)具有报考类别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八)年龄在18-35周岁(2003年6月30日之前,1986年7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具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政治上有不良倾向或反分维稳工作中有不良表现或反映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或近5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从事教师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考聘程序
本次考聘由炉霍县教育和体育局、炉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炉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等有关部门按以下基本方法和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8:30至7月30日18: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形式:受新冠肺炎疫情及近期汛期影响,本次考聘报名统一采取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3、网络报名邮箱:676167987@qq.com。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7月26日8:30至8月3日24:00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报名所需材料:上传《炉霍县公开考聘编制外教师报名表》(本人签字、手印)、常住人口户口簿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扫描件、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注意:以上资料统一要求为PDF格式,内容不清晰,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通过审核。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考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
方式:现场复审
时间:2021年8月9日
地点:炉霍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要求: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1张。需查验本人健康码。
(三)缴费
方式:现场缴费
时间:2021年8月9日
地点:炉霍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费用:报名确认时按照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等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四)领取准考证
方式:现场领取
时间:2021年8月9日
地点:炉霍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五)考试
考试工作由炉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炉霍县教育和体育局、中共炉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名额按照考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如不足1:2比例则所有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以1:1比例进入体检。若总分出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总分、笔试成绩均出现并列,取消下一个名次。
1、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公共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各为100分。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教育基础公共知识+专业知识)×70%
2、面试
笔试结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考聘职位考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考聘名额2倍的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本次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笔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其中过程中有缺考、违纪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体检
考试总成绩公布后,按照考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聘职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在炉霍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次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查仍在炉霍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由领导小组派员全程监督。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及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领导小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公示及政审
1、政审:体检合格进入考察者在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完成政审工作,政审工作与公示同步进行。在政审、公示中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应试者笔试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顺延递补参加体检(期间延误的公示及政审时间可酌情顺延)。
2、公示: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
1、经公示、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炉霍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通知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间、地点,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炉霍县教育和体育局报到。
2、此次考聘的编制外教师与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用工合同》,实行“一年一聘”。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
(二)管理
1、拟聘用人员由炉霍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其进行工作分配。
2、聘用期间,教育部门可在县域内调配使用。
3、按正式在编教师同等要求进行管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凡违反师德管理规定、师德败坏或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4、按照炉霍县教体局和学校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五、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
(一)基本劳动报酬:基本工资5000元/人/月。
(二)生活补助:安排在区乡农村工作的,与正式教师同等按区域类别享受每月400-550元的农村生活补贴。
(三)社会保险:依法参加职工医疗、失业、工伤以及企业养老保险。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
(四)其他待遇:与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同等享受相关培训、表彰、慰问。
六、纪律与监督
在考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
0836— 7322131(炉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0836— 7322176(炉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6— 7326859(炉霍县教育和体育局)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炉霍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 询 人:殷忠
咨询电话:18090133018
炉霍县教育和体育局中共炉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炉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