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邢台宁晋县选聘教师10人公告

来源: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2021-07-22 09:00:11

2021年宁晋县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结合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我县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1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面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统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计划

拟为宁晋县第一中学选聘教师10名,具体选聘条件详见《2021年宁晋县公开选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35周岁(2003年7月28日-1985年7月28日期间出生);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7、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8、2021年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在选聘范围;

9、须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阶段尚未取得的可先行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所有拟聘人员在2021年8月31日前须取得高级中学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可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http://60.6.227.159)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至8月3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报考须知》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高宽比约为4:3,建议像素:240(宽)*320(高),照片文件大小为10-100kb。

(4)考生“提交审核”后,报考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工作人员会按照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报考机会。

报名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应于报名截止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njrsjgbk@163.com):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以及课程设置、成绩单等相关证件。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

(二)测评考核

1、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5时,文化课学科岗位教师岗位采取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和学科基础知识测试(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以学科普通高中教材为主),计算机教师岗位采取综合知识(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职业道德)测试的方式按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报考比例未超过1:5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及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以宁晋县人事考试网(http://60.6.227.159)公告为准。请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考察,试讲: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个人仪表、行为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侧重考察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方面能力素质。师德师风考察:通过答辩方式,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方面素质等。

4、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5、根据应聘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年龄较小者。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的,对其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人员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宁晋县人事考试网(http://60.6.227.159)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次选聘的教师纳入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同类在编人员执行。本次聘用的纳入编制管理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

新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防疫要求

(一)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面试日期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

(二)考生应按要求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且提供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和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面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承诺书》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因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在考试期间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考试等工作。

八、其它事项

关于面试环节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宁晋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面试方案后实施。

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9-5689085(人社局)

0319-5807019(教育局)

监督电话:0319-5884234(纪检委)

附件1:宁晋县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宁晋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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