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梅州兴宁市教育局遴选学科教研工作室主持人工作公告
2021年兴宁市教育局公开遴选学科教研工作室主持人工作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壮大我市教育教学科研队伍,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学科教研工作室主持人。本次遴选由兴宁市教育局组织,兴宁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一、职责和任期
学科教研工作室主持人由市教师发展中心直接管理,负责全市相关学科的教研工作,并指导所在学校一个以上教学班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主持人每届任期6年,任期满考核为良好以上等次的可以直接确认为新一届工作室主持人,主持人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二、遴选岗位
在市教师发展中心现有学科教研员的基础上,公开遴选如下学科教研工作室主持人:
1.高中18名:思政1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2名、历史2名、化学1名、生物1名、地理1名、美术1名、体育1名、心理健康1名、信息技术(兼通用技术)1名。
2.初中13名:思政1名、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1名、化学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生物1名、音乐1名、信息技术1名。
3.小学11名:思政1名、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2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4.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共3名:学前教育2名、特殊教育1名。
三、遴选对象
兴宁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四、遴选条件
(一)参加遴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2.专业能力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水平、教科研能力、研训管理和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与推广能力,在所任教的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及教师资格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岗位可放宽到大专学历),所学专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符合相应学段学科要求,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职称需达到中级职称以上。
4.工作年限要求:任教服务期满,具有相关学科教学工作6年以上经历,担任过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特殊教育、心理健康除外),且从事过该学科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毕业班没有开设的科目和图音体、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除外)。
5.年龄要求:离法定退休6年以上。年龄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日期计算截至2021年7月31日。
6.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能够满足下乡开展教育教学指导工作需要。
(二)参加遴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含“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学先进个人”、“教改积极分子”等,下同)荣誉称号(证书颁发单位必须是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2.获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竞赛、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中央电教馆颁发)、说课(不含有效课堂展评和实验操作)地市级奖项的(证书颁发单位必须为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教师进修学校,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3.撰写的论文获得地市级一等奖,或获得省级一、二等奖,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主持过地市级教研课题并结题。(证书颁发单位必须为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4.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名教师”称号或认定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证书颁发单位必须为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5.兴宁市中小学学科中心组成员。
6.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高素质人才。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受过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3.申报材料造假和学术行为不端的;
4.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五、遴选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至28日。
2.报名地点:兴宁市教师发展中心(暂设在宁江中学)一楼办公室。
3.报名要求:教研工作室主持人必须对应学段、对应学科的专任教师方能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提交《2021年兴宁市遴选学科教研工作室主持人报名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资格证和相关获奖证书原印、复印件,以及彩色一寸免冠近照3张(背面注明姓名和学科)。
4.资格审核:市教师发展中心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的真伪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2021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的,须持代领人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说课、评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参加文化学科教研工作室主持人遴选的须参加笔试活动,笔试内容为对应学段、对应学科的学科专业知识。非文化学科教研工作室主持人不用参加笔试。
2.说课:说课时间为15分钟(备考30分钟),参加遴选人员根据教材中某一局部内容的教学任务,结合学生的实际、特点和教材的育人功能,阐述对教材的理解、学情的分析、教学设计及实施,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评课:评课时间为10分钟(观看教学视频15分钟),参加遴选人员对照课堂教学目标,对教师和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活动以及由此所引起的变化作出分析和评价,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成绩计算
文化学科: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说课成绩×30%+评课成绩×30%
非文化学科:考试综合成绩=说课成绩×50%+评课成绩×50%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同一岗位按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如果同一个岗位有来自同一所学校的两名及两名以上教师入选,只选调综合成绩排名最前者,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所取得最高荣誉的等级、笔试成绩、说课成绩、评课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五)确定人选
教育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学科教研工作室主持人最终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局授予证书和牌匾。
六、工作室人员组成
学科教研工作室主持人可约请指导专家、技术专家、和工作室助手4-5人,组成教研团队,增加教育教学科研实力。
七、考核奖励
由教师发展中心每年组织对学科教研工作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工作室主持人参照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的相应等次1.2倍的标准发放年度绩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给予三个月整改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该工作室。考核为“优秀”的工作室,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工作室团队和工作室主持人各1万元的奖励。成绩突出的工作室主持人可推荐到各中小学幼儿园任职。
八、组织保障
学科教研工作室设置在城区学校内,所在学校要为工作室创造良好条件,支持工作室开展各项活动。
市教育局从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个工作室每年2万元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工作室软硬件配置和开展教研、培训和学术交流等活动的费用。每学年结束时,工作室主持人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工作和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确保经费支出使用规范有序。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