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兰溪市教育局选聘部分学科教研员公告
兰溪市教育局关于选聘部分学科教研员的公告
为着力提高教研室“研究、服务、指导”的水平与能力,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提高教研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部分学科教研员岗位选聘工作。本次选聘以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师德为先、勤绩兼顾、教研并重、突出能力。
二、招聘岗位
初中社会法治教研员1名、信息技术教研员1名。
三、报名条件
(一)在编在职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学科教学或教研工作满6年以上。
(二)具有较强的学科专业理论基础,教学经验丰富,曾获得县(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荣誉,或县(市)级以上优质课一等奖等教学荣誉。具有教育硕士及以上学位者本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研究及指导能力。近五年有县(市)级及以上获奖课题(主要参与者),或有教育教学文章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或获得县(市)级二等奖以上。
(四)具有较强的课程意识及教学实践、指导能力。能带动并指导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开设过县(市)级及以上的公开课、学科专题讲座。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公示、审批、聘任的流程进行。
(一)公开报名
选聘公告发布后,应聘者按要求填写《兰溪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选聘报名表》和《兰溪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应聘人员信息表》,于2021年7月30日下午15: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电子稿发至:lxjtjdas@163.com。
同时于7月30日下午17:00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交到兰溪市教育教育局四楼人事档案室:
1.《兰溪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选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提交一份应聘岗位规划书(重点包括对岗位的认识、个人情况分析、职业目标和规划);
3.其他相关材料(能佐证本人各方面能力和水平的资料)。逾期未将报名表、信息表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或未将纸质材
料提交的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查
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答辩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答辩分三项内容:一是先由个人陈述(3分钟);二是评课(根据学科课堂教学实录进行6分钟评课);三是现场答辩(三个问题6分钟),问题主要是对学科知识的掌握、对教研工作的理解以及对未来教改方向的思考等三方面。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核
考核小组对竞聘人员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学、科研)、组织能力进行全面评价,结合面试表现得出综合考核成绩,依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人员确定
拟聘用人员经教育局党委研究确定并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兰溪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