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吕梁方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2人公告
方山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缓解我县人才紧缺现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吕人社函〔2021〕131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等五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以《方山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要求;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7.服从工作安排。
不作为招聘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现役、试用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招聘人选。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以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的名义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吕梁人事人才网、方山县人民政府官网、方山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
报名程序为: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8:00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填写《方山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半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应为JPG或JPEG格式、30KB以内)。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8月1日9:00至8月7日18:00
资格初审工作由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完成报名人员,请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凡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且未在规定时间重新提交所需资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核减、取消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聘人数时,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名时,取消该岗位。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4.资格复审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
现场资格复审须报名者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就读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及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和《诚信承诺书》(附件2),由报名者本人现场签字并按手印;
(3)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报考方山县高级中学岗位的要求提供)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页(报考方山县高级中学岗位的要求提供);
(5)2019年、2020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生岗位的,需提供现档案存放卡或存档证明(由保留考生档案的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本人现场签字的《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6)视同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审核表》(附件4)并提供以下资料: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填写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审核表》需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1.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参加面试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面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面试通知书,以备面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参加面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面试由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组织实施。
(1)报考方山县高级中学的考生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按所报岗位分别命题。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
(2)其余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考场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于当天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各岗位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同一竞争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时出现末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体检
体检由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2.考察
考察由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对拟聘人员的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或者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招聘人员待遇及管理
1. 对招聘的人员按《方山县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服务、培养、管理办法》(方发〔2020〕13号)有关规定落实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政策。具体为:
新招聘方山全职工作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5年聘用合同的,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资助的基础上,前三年内每月给予6000元生活补助,分2年给予30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8万元科研经费。
新招聘方山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5年聘用合同的,前三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分2年给予25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
新招聘方山全职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5年聘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生活补助,前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科研经费。
新招聘方山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5年聘用合同的,前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
2.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方山县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协议书》,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个人不得以辞职、离职、自费出国等任何形式与用人单位解除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违约的,取消和退还一次性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并按照人才招聘协议书内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六、咨询、监督
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上发布内容。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8-6022427
监督电话:0358-602237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