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5人公告
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社区工作人员,充实到西平县柏苑派出所,从事社区服务工作。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开招聘人员由西平县柏苑派出所统一集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社会管理和社会心理服务等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4、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5、语言表达流畅,汉语普通话标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6、身体健康无残疾,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重听、纹身、色盲、白癜风、癫痫和其他传染性疾病,身体无明显疤痕及其他标志等。
7、限男性,身高170cm(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以上。
8、年龄在18周岁(含)至35周岁(含)之间(1986年7月1日—2003年7月1日)。
9、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取得三级心理咨询师及以上资格的优先聘用。
10、具有失业证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适合社区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岗位15名。
本次招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西平县人才信息网网站、西平人社公众号、新闻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失业证、就业困难认定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5张,报名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7月28日(每天09:00-11:30,14:00-17:30)
4、报名地点
西平县公安局柏苑派出所,不接受网上报名。
(三)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只进行面试不在进行笔试
1.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工作由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柏苑办事处、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在西平县公安局柏苑派出所面试。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及时间、地点,在西平县公安局柏苑派出所发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平县公安局柏苑派出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后,由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岗位管理部门与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参照《西平县社会公益岗位劳动合同》,签订公益岗位劳动合同。
(二)参照省、市、县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三)待遇:试用期 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享受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包含五险个人部分)。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作地点
西平县公安局柏苑派出所
六、纪律要求
1、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七、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396-6222887。
(三)以下情况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
1、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2、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
3、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四)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未按要求办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