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选拔三分局中心所所长公告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选拔三分局中心所所长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心所干部队伍建设,公开、公平选拔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阜阳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阜办发〔2017〕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三分局中心所所长职位空缺等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公开选拔三分局中心所所长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及方法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选拔方式为:公布选拔职位和资格条件,个人自愿报名(需经所在单位推荐),竞职演说、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研究产生拟任人选。
二、选拔职位及名额
颍州、颍泉、颍东中心所所长各1名,共3名。为确保竞争上岗人员质量,确认竞聘人数与竞争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岗位竞聘计划数。
三、选拔范围
市直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拔资格条件
(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截止时间按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三)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现任管理岗位的,应当具有九级职员职务三年以上任职经历(任职截止时间按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五)现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当具有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或者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四年以上任职经历(任职截止时间按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2018-2020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在影响期内);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影响期内);
4.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报名的。
公开选拔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五、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市局公告栏、网站,三分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告栏发布公开选拔公告。
(二)报名
本次公开选拔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可登陆阜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自行下载填报《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选拔三分局中心所所长报名表》,于7月28日至7月30日集中到市局人事科公开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报考人员身份证、报名表2份、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个人承诺书,承诺自己报名表填写内容及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保证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岗位。7月30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交到报名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市局人事科、驻局纪检监察组根据选拔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公示三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符合条件人选必须参加竞职演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竞职演说及民主推荐
符合竞聘所长人员抽签决定演说顺序,竞职演说时间每人不超过8分钟。竞职演说内容为个人德才表现和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个人优势及今后的工作打算等。
竞职演说结束后,进行民主推荐。
(五)考察
根据选拔名额、竞职演说、民主推荐的综合结果,由市局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差额1名考察对象人选。考察由市局政治处进行。
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竞职演说、民主推荐的综合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竞职演说、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由市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要求
要严肃公开选拔工作纪律,切实加强监督,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营造基层中心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对在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中打招呼、拉票贿选等搞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有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党性,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按组织程序办事,带头维护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1日
附件1: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分局自然资源所所长选拔任用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