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东明县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东明县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菏泽市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菏人社字〔2020〕23号)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录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岗位为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东明户籍或在本县居住半年以上的外地户籍;
(三)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1.零就业家庭成员。2、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3.“4050”人员。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失业人员。7.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8.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9.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未就业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4、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及曾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三、报名及录用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7月29日
(二)报名地点:东明县人社大厦二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须提供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蓝底、红底均可);2.常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应提供东明县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岗位不要求学历的不提供);4.《东明县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表》、《就业困难人员申报认定表》(各1份)。
(四)考试:考试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面对面测试、技能操作等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仪表举止等。
(五)录用:用人单位按照文件规定录用面试合格的人员,并对拟招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用人单位须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后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合同期内因违反纪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薪资标准参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月执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