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象州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是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公开商调若干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岗位及人数
象州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若干名。
二、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象州县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象州县外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汉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政治学类、公共管理类等专业及其他专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具备职位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2.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30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503室;网上报名及邮寄地址:象州县行政中心5楼503室,电子邮箱:xf4362215@163.com。邮寄报名以邮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进行面试,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
(五)确定拟商调人选
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拟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丽萍,联系电话:0772—4352580。
附件: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