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叙永县招聘2021届泸州市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73人公告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2021届泸州市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的公告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6〕41号)和《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核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21〕3号)文件等要求,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签约计划,我县拟公开考核招聘签约服务我县的2021届泸州市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叙永县公开考核招聘泸州市2021届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岗位要求表
单位及岗位情况 |
报考条件 |
备注 |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专业名称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
叙永县教育体育局 |
乡镇村级小学 |
村小教师 |
专业技术 |
73 |
小学教育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
泸州市2021届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具有音乐、体育、美术之一学科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岗位条件的签约服务我县的2021届泸州市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年龄要求为1986年8月4日—2003年8月4日期间出生,年龄均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公开考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上午9:00—11:00。
报名地点: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叙永县叙永镇陕西街72号)。
报名所需材料:
1.《叙永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泸州市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附件1);
2.相关证件: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②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按岗位要求的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资格证之一)复印件各3份,同时查验原件,③与叙永县教育体育局签订的《泸州市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协议书》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体检人员。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3.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及地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1寸免冠彩色近期照片、1支黑色墨迹签字笔于2021年8月4日下午3:00-5:00到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叙永县陕西街72号四楼)人事师培股领取《体检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4.体检集中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5.体检注意事项
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好,不要饮酒,不要熬夜,避免剧烈运动,需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带眼镜参加体检;
(2)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不能进食、进水,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3)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4)到医院体检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约500元左右现金(自备零钞),体检费按实收取;
(5)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违反有关规定将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7)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核
1.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时间。2021年8月5日—8月10日。
3.考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1500字左右的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
内容包括:①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居住地、何时毕业于何校、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②家庭主要成员状况(居住地、工作单位、政治面貌);③本人近三年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工作学习情况,报名信息中涉及到的获奖情况,请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④本人和直系亲属是否参与法轮功等邪教非法组织和是否遵纪守法情况;⑤个人简历(进入高中时起算至今,年对年,月对月,时间不间断);⑥材料结尾请注明:本人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无任何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被执行行为,以上材料内容全部属实,如有不实,责任由本人承担。承诺人本人须亲笔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2)叙永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附件2)
逾期不参加考核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请将相关资料于2021年8月10日前交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叙永县陕西街72号四楼)人事师培股。
4.档案转递
体检合格人员务必于8月10日前联系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完成档案转递。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时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按拟聘人数等额提供乡镇村级小学岗位人数,考生根据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提供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从第一名起,依序选择聘用岗位,未选择聘用岗位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并按泸市府办函〔2016〕41号规定的违约处理。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叙永县的服务期按泸市府办函〔2016〕41号规定执行,同时还须符合叙永县基层服务年限等相关规定。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提前做好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的疫情防控工作准备: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进入现场的考生自行准备好所需证件和材料、“健康码”、防疫物品(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现场的,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生入场时,请佩戴好规定自备的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和资格审查当天的本人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现场。
4.为避免影响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境外口岸入境人员,在集中隔离满14天后,还须在川内严格落实7天居家医学隔离,并于领取体检通知书当天提供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川人员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至少2次核酸检测,并于领取体检通知书当天提供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入(返)川,低风险地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和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参加体检,需持有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现场、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现场逗留、聚集。考生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带至临时观测点进行个案预判后按规定妥善处置。
7.考生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时应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遮挡口鼻,使用过的口罩等防护用品必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
8.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严肃处理。
六、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830-6222240
监督举报电话:0830-6234179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23日
附件1:叙永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泸州市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叙永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