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沧源县纪委沧源县监委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公告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委关于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沧政发〔2017〕50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1名,餐厅烹调师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 勤恳务实,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 具有沧源佤族自治县户籍;
5. 年龄在3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和简单的办公设备使用;
6. 需身体健康,无皮肤病和其他传染疾病。
(二)以下人员可予以优先聘用:
1. 本地户口,男性;
2. 退伍退役军人;
3. 在同等条件下零就业家庭人员、下岗职工、世居少数民族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 有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
5.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填报报名表1份,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学历证原件、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和2张近期免冠正规照,近3日的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A4纸打印)。
(二)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县纪委县监委办公楼三楼(县纪委组织部),联系电话:7123300。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李京娜,13529982336。
五、招聘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县纪委县监委二楼会议室。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比2的比例取前2名进入面试考评。笔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2021年8月1日上午10:00,岗位笔试结合工作实绩进行测试。
2. 面试地点:县纪委县监委二楼会议室。
3. 组织面试操作:根据岗位结合岗位知识采取现场提问等方式,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最后综合成绩得分计算方法:笔试分(占60%)+面试分(占40%)=综合成绩。根据综合得分择优录用。
(三)体检
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由县纪委县监委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而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拟聘人员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不影响录用的人员,进行考察试用。
(五)考察
试用期限为2个月。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廉、学。
(六)办理聘用手续
由县纪委县监委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作风不正,有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工资标准的批复》(沧政复〔2017〕123号)标准执行。4200元/月(含单位应缴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
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委
2021年7月23日
附件: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委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