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平凉市崆峒区环卫处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崆峒区环卫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工作发展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区公共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平凉市崆峒区区直部门(单位)干部调配工作办法(试行)》,计划为区环卫处公开选调事业干部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计划为区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选调事业干部10名。
二、范围条件
区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事业干部,具有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棚户区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经历且满2年的人员中选调。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调配,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见习期内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省、市、区招录的各类服务期内项目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7日至28日,共2个工作日,每天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平凉市崆峒区鸿远大厦10楼(1014室)。
3.携带资料: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其他有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一份);相关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证明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表》需单位主要领导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三龄两历一身份”、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盖章。
(二)面试测评
面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等,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采取划定成绩合格线的方式进行,合格线为8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进入下一选调环节的资格。当选调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选调人选。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加分项共同确定。即: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加分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享受以下加分项,最高不超过5分,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1)自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奖励的加3分;获得市委、市政府奖励的加2分;获得区委、区政府奖励的加1分(同级别奖项不累加,不同级别奖项只计最高奖项)。
(2)现役军人配偶加2分。
(四)考察对象确定
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分别征求区纪委、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对考察对象的意见。
(五)组织考察
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联合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审查档案和实地调查等方式,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及计划生育(填写计划生育审核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如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选调的问题,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选调资格,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人选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总成绩,综合组织考察情况,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试用人选(若入围人选有自愿放弃等情况,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人社局负责通知选调试用人员到选调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
(七)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形成试用干部试用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对试用合格的,由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疫情防控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位考生安全健康,请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进入考点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息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2.有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请严格按《平凉市崆峒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25号公告执行,未落实公告相关要求的严禁参加本次选调。凡隐瞒信息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自负;
3.考生在考前应自行打印并签署《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公开选调工作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3.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联系电话:0933—8352180
2021年崆峒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