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海西州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20人公告

来源: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7-26 15:17:10

海西州2021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贫困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青卫人〔2018〕134号),结合实际,海西州卫生健康委面向全州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2021年海西州共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20名。

(二)招聘范围

此次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范围为2021年7月26日前在海西州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年龄45周岁以下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

(2)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的。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列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资格审查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等有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海西州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报名表》(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到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局),大柴旦行委社发局报名。

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26日—7月27日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28日—7月29日

资格初审由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资格复审由州卫生健康委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核招聘

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州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实行考核招聘。考核时间为7月31日,考核基本内容为临床基本技能和常见病诊治。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参加考核,考核采取“现场问答+实操问答”方式进行,现场问答、实操分值均为100分,其中,现场问答占总成绩的40%,实操问答占总成绩的60%,满分为100分,现场问答成绩、实操问答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考核人数之比为1︰1的,考核成绩须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海西州卫健委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州卫健委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递补要求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按成绩由高到低可进行递补。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设立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公立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聘用合同》,聘期4年。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报州卫生健康委决定是否聘用。

三、疫情防控

1.考生要自觉做好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核时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建议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点时,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核时出示“信康码”和“大数据行程卡”。信息非绿码的考生、考核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提供7日内省内外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提供者,取消考核资格。

4.凡是与确认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接触过病人的重点人员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青返青人员,在考试当天将考前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交给考点工作人员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具有以上情况的考生必须主动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报备,联系电话:0977-8227383。

四、人员管理

(一)考核管理。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年度考核。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执业注册管理。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五、保障措施

(一)薪酬待遇。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在聘期内,按照《青海省贫困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青卫人〔2018〕134号)规定,由设岗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发放工资和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二)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按照企业职工现行标准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确保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三)教育培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优先安排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提供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定期对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进行培训。

(四)职称晋升。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职称评审时的重要因素。

(五)服务期满安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在聘用期内或聘期满后,可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到其他医疗机构工作,经考核合格继续在村医岗位工作人员,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聘用后,仍按乡村医生工资补助标准兑现待遇。

咨询电话: 州卫生健康委 0977-8227383

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3日

附件:海西州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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