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保定高阳县选聘高中教师9人公告
高阳县2021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和聘任制教师管理办法》(保教人〔2019〕46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审核,为高阳中学公开选聘聘任制教师20名,经面试、审查、体检,共为高阳中学选聘聘任制教师11名,空岗9名,现为高阳中学补充选聘教师9名,公告如下:
一、 选聘理由
为解决普通高中教师教师短缺的问题,通过选聘吸引高层次人才到我县任教,进一步完善教育人才引进机制,提升全县高中教师整体素质,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选聘的方式及原则
1.本次招聘为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见《高阳县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 26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生、高中特级教师或具有五年以上教学经验且获得市级以上学科优胜奖(含)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7月26日〈含〉以后出生)。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学历为本科一批同时具有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生,高中特级教师或具有五年以上教学经验且获得市级以上学科优胜奖(含)的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公布选聘信息(2021年7月26日--8月4日)
选聘办及时与相关高校取得联系,了解毕业生的相关情况,在县政府、教体局等相关网站公布我县高中选聘岗位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对我县经济和教育发展状况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吸纳优秀毕业生到我县任教。
(二)报名(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6日8:30—17:00)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
3.资格审查:本人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优秀教师须提供相关证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填写《高阳县公开选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经选聘办资格审查后,摄像备查。
(三)面试
1.2021年8月17日8:30—17:00到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在现行的高中教材中抽取,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根据拟选聘人员学科分布情况,由选聘办联系上级部门聘请专业人员组成7人试讲评委小组,根据试讲评分标准,对应聘人员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最低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依据选聘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人选,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为:①所学专业与所聘岗位一致的。②学历高的。③考生家庭是建档立卡户的。④有任教经历的。⑤任教经历时间长的。
选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作出合格与否的评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3日内,考生可在高阳政府网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体检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选聘办对拟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在高阳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在考核、体检及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同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教体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实,社会保险按政策缴纳。有关政策由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选聘工作人员在选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选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方案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选聘过程中作弊的;
3.选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选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选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选聘办做出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选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严格落实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时,必须出示河北省健康码及绿色出行码、《高阳县2021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自面试之日上溯14天个人健康信息)并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场。除查验身份等环节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如不能出示健康绿码或有发热等症状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否则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
举报电话:0312-6699577
0312-6699702
高阳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