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蠡县招录看护辅警人员10人公告

来源:蠡县人民政府 2021-07-27 10:10:06

蠡县公开招录看护辅警人员的公告

 

经蠡县县委、蠡县人民政府批准,蠡县监察委员会、蠡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方式公开招录看护辅警人员10名。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本次招录看护辅警人员10名,其中男性6人,女性4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管理分配。

(二)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需高中以上学历。

(三)年龄18至30周岁(1991年8月1日-2003年7月31日)。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至33周岁。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举止大方,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严重近视,心理健康,本人及直系亲属、近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五)因工作需要具备随时参加异地陪护工作的条件。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看护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0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8月02日至2021年8月06日

报名地点:蠡县东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蠡县范蠡东路255号)

联系电话:0312-6227668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携带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工作人员初审合格方可报名,报名费用100元。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考试

1.领取准考证:2021年8月07日(携身份证于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8月08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考试采取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当天进行公示。

3.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2021年8月14日

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能测试人员名单。达不到招录比例名额,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引体向上(或俯卧撑)、立定跳远,女子测试项目为800米、仰卧起做、立定跳远,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当天进行公示。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各50%记分。

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次序进行录取,如末位成绩出现并列,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体能测试成绩并列的,按照退伍军人、本科、大专的顺序择优录用。

(四)政审及体检

考试通过后,在报名处领取政审表、体检表。

(五)公开公示

将综合成绩和招聘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

(一)签订聘任协议

公示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能适应工作的签订聘任协议,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不能适应工作的不予聘任。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我县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月执行,以后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另根据工作表现按辅警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最低缴纳基数缴纳“五险”,个人应缴部分由劳务派遣机构代扣代缴。

六、组织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任,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一)在聘期内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适应工作的。

(二)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四)未经单位批准,从事其他活动,影响正常工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可解聘情形的。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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