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教研员8人简章
潍坊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教研员简章
根据潍坊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事业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就潍坊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教研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潍坊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员8名(高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信息技术各1名;初中思想政治1名),共8个岗位。招聘岗位均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按照招聘人员现专业技术资格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情形;
2.从事相应学段学校学科一线教学5年及以上、担任班主任3年及以上;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现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具有符合规定的教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齐鲁名师名校长、省特级教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前三位完成人、高级职称人选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
5.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6.身心健康,符合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8月6日9:00—8月8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初审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报名地点:潍坊市教育局原办公楼二楼205房间(奎文区北海路与民生东街路口西南角)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潍坊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教研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工作单位出具的任教等情况证明(原件),对任教学段学科、教研工作年限、一线教学工作年限、班主任工作年限等作出说明,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同时各收复印件1份,审后原件退回)及2吋彩色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4.反映本人业绩能力水平的荣誉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个人标志性成果材料不超过5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聘用计划。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实带来的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确定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理论素养,主要考察岗位履职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素养、综合写作等,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综合确定。
面试: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在本场考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统一宣布。为保证招聘人员素质能力水平,设定面试分数控制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考察体检。
笔试时间:2021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考试准考证为准。
面试时间:根据笔试及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进入体检范围。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
四、疫情防控
按疫情防控要求全面防控,确保安全。应聘者要做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并承担好疫情防控的社会责任,报名及考试时需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健康承诺书(附件2),接受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口罩,报名环节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自愿佩戴。列入核酸检测情形的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关注公开招聘有关信息,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8798221
潍坊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