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民情地图联勤指挥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民情地图联勤指挥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民情地图联勤指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资格准入,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民情地图联勤指挥中心专职工作人员2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3.年龄在20至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0日至2001年7月20日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可延迟至2021年9月30日。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民情地图联勤指挥中心日常工作。
2.工作地点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民情地图联勤指挥中心。
三、聘用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公告
2021年7月25日在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网站公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10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至8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邮箱:hhwzfw@163.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姓名+电话”)。
3.报名材料:报名者将个人简历、《报名表》电子版、《考生承诺书》加盖手指印扫描版、本人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扫描件发至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政法委)邮箱,由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政法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合格者,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有聘用关系的考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本次招聘只受理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有效期内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名材料。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政审
政审考核工作由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政法委)组织。政审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对经过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选在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员的管理及待遇
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政法委)与聘员签订聘用合同,三年一聘,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
工资待遇按我区政府聘员工资标准执行。其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政法委)解释,联系电话:3437163;
地址: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大院5楼522办公室。
附件:
1.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民情地图联勤指挥中心2021年政府聘员招聘岗位表
3.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民情地图联勤指挥中心2021年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
中共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工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