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乐山市公安局留置看护工作人员招聘180人公告

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 2021-07-27 14:40:43

乐山市公安局2021年全市留置看护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乐山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看护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看护人员180名。负责协助市局巡逻警察支队(特警支队)五大队(留置看护大队)开展专业看护工作。

 

岗位说明:留置看护工作任务执行地在乐山市留置中心(乐山市市中区),由单位提供食宿。任务执行完毕后,返回用人单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无癫痫、心脏病、心脑血管、严重贫血等其他重大疾病;心理健康,无抑郁、妄想等心理健康问题和疾病;

6、身高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8、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从事过专业看护工作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看护人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看护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一)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扣除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参照本地区辅警工资标准执行;

(二)若执行看护任务,则按照相关标准发放补助。

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1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在乐山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二楼报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243号);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考试过程务必佩戴口罩。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提供乐山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健康码,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未达到一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缩减招聘额度进行开考。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参考复习题详见附件2)

2、笔试时间

2021年8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具体地点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进入面试环节,但报考人数超过录取职位数3倍以上的岗位,按录取职位数3倍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21年8月17日上午9:00开始进行。

3、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确定的具体地点为准。

4、面试要求: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乐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公布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综合排名。并在“乐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乐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确定的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2021年8月23日上午9:00开始进行,体检相关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要求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体检结论将在“乐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由乐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非乐山籍考生由本人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聘用报到。考察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合同签订。考察合格人员报到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聘用合同期首次为七年。

九、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身份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携带。

(三)本次招聘从报名至聘用各个阶段,包括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所有事项均在“乐山警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招考单位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如因考生没有看公告而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便于招考单位与考生联系调档等事宜。

本公告由乐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山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0833-2445110

乐山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0833-2499205

附件1、乐山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2、参考复习题库

乐山市公安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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