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3人公告

来源: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1-07-27 14:48:08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补充招聘专任教师及行政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在2021年公开招聘的基础上,补充招聘部分专任教师、行政工作人员和专职辅导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专任教师15名,行政工作人员2名,专职辅导员6名(具体招聘专业及要求见附件1)。其中博士毕业生不受计划数限制。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高职教育事业,严以律己、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专任教师及行政管理岗位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2月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2月后出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2月后出生)。

7.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限2021年7月前毕业),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其研究生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当一致或相近。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四、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补充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公布成绩、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在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sxptife.net)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职业教育学、教师职业道德及岗位职业技能等基本知识。根据面试及笔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的笔试及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

五、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9月23日(工作日),实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4楼414室。

3.报名所需资料

(1)《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报名表》(在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请认真准确填写);

(2)应届及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且在有效期内);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生: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职辅导员岗位:除提供以上资料外,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开具证明;或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或中共党员荣誉证书);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院系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学生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团委(团总支)书记或副书记的,不受专业限制,但需提供学生干部证明。

(5)其他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专任教师岗位按具体专业名称审核,行政管理岗位按学科类别审核。资格审查及招考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面试(试讲)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学院本次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并办理人事、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提供笔记本电脑一台,住房补贴及安家费50万元(税后),科研启动费20万元。

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实行人事代理制,执行《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

招聘的硕士研究生,薪酬待遇实行与在编职工同工同酬原则;招聘的专业课教师本硕均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院校原“985”院校的,学院将提供住房补贴及安家费5万元(税后),提供科研启动费5万元;招聘的专业课教师本硕均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院校原“211”院校的,学院将提供科研启动费5万元。

学院对引进的博士、重点专业引进的“双一流”院校硕士,每四年提供一次出国交流培训的机会。

学院与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

学院纪委监督检查室全程跟进招聘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人事处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32578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26日

附件1:

招聘计划表

序号

用人部门

专业

岗位名称

计划人数

学历/学位

所需条件

1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有移动应用开发背景者优先)

移动应用开发专业专任教师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

2

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数学教育/数学教育学/应用数学与计算科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数学

数学课

教师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

3

商学院

旅游管理/工商管理/酒店管理学/会展管理/企业管理

旅游管理 专业教师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

2.有国家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或邮轮相关工作者优先

4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学

酒店管理 专业教师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

5

经济与金融学院

金融学/大数据金融/金融工程/互联网金融/金融与风险统计/金融科技

金融专业教师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

2.本科、研究生毕业院校均为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高等院校。

6

建设工程管理/土木工程/节能工程与楼宇智能化/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工程造价专业专任教师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

7

人文艺术学院

轻工技术与工程

材料与工艺专任教师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

8

学前教育学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

高等院校本科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法学/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党的历史与理论/党的建设/中共党史

思政课专任教师

5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

高等院校本科;

毕业院校为师范类者优先。

10

学生工作处

心理学

心理咨询中心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科、研究生毕业院校均为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高等院校;本硕专业大类一致或相近。

11

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律、中文、艺术学、体育学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专职辅导员

6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

高等院校本科。

2.必须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专业不限:(1)本科和研究生均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院校;(2)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院系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学生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团委(团总支)书记或副书记(需提供学干证明)。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2月以后出生)。5.需入住男生公寓。

12

财务审计处

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

审计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

合计

23

   

附件2:招聘报名表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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