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兰溪市招聘招商引才专员公告

来源:兰溪人才网 2021-07-27 14:54:04

兰溪市公开招聘招商引才专员公告

 

因招商引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引才专员4名,非行政事业编制,人事关系在社会发展集团公司,派驻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招商专员4名(需长期在外驻点招商)。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7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经济学、金融学、新闻学、城建规划、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5.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愿意履行相关义务,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6.工作积极主动,沟通能力强,熟悉招商工作者优先。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国企人员执行。招商补贴每月按实际驻外天数给予180元/天驻勤补贴。根据招商实绩考核情况,可给予最高2000元/月的招商经费(由招商分局统筹使用),可给予一次性最高20000元/年的年度招商专项工作考核奖励。

四、晋升退出机制

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可按相关程序聘入国有企业。半年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调整。

五、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7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须提交以下材料至邮箱1773994607@qq.com。

(1)《兰溪市招商引才专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后扫描)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如有学位证一并提供)复印件;

(5)如有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

(6)根据报考岗位需要的资质证明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审核,视符合岗位条件人数情况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言行举止、逻辑思维、心理抗压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

根据面试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公示与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的规定。考察合格的将通过兰溪人才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符合条件的下一名次人员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经体检、考察程序通过后才能录用。列入面试的优秀人员列入招商专员人才库,视岗位空缺,一年以内可直接递补。

六、管理与考核

各驻点招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由各驻点招商局长负责本区域驻点招商人员的日常管理。

考核包括基本考核和实绩考核。基本考核主要包括日常工作、个人表现,实绩考核主要包括招商信息收集、项目服务、推介宣传、项目招引落地等方面。考核情况与薪酬待遇直接挂钩。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不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咨询电话:

0579-88883387(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五)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兰溪市招商投资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兰溪市招商引才专员报名信息表

兰溪市招商投资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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