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第一幼儿园厨师招聘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第一幼儿园厨师招聘公告
因前期招聘厨师岗位空缺,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刘桥镇第一幼儿园厨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精神方面疾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其他不宜从事教育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或相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符合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条件,有责任心,持有厨师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2)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2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凡符合招考条件的应聘者于2021年7月26日~7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携带下列材料到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政府大楼212室(二楼东)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证明材料(厨师证、健康证等)。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通州区刘桥镇第一幼儿园招聘委员会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招聘委员会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统一组织现场提问,实际操作。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成绩将在刘桥镇微信公众号刘桥发布及通州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然后由通州区刘桥镇第一幼儿园招聘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通州区刘桥镇第一幼儿园招聘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成绩将在刘桥镇微信公众号刘桥发布及通州区政府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由通州区刘桥镇第一幼儿园核发聘用人员通知书,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20元;经试用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两年),办理五险一金,聘用待遇依据刘桥镇第一幼儿园相关规定执行(不提供住宿)。
3.本次招聘各阶段均实行有效递补。
4.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
0513-68856558
七、本招聘公告由通州区刘桥镇第一幼儿园招聘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15862840726 刘淑芳 15962850369吴坚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刘桥镇第一幼儿园教职工招聘计划表
序号 |
岗位类别 |
拟招聘人数 |
1 |
厨师 |
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