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招聘公告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 2021-07-28 09:32:28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及《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21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特检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广西唯一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省级综合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总部位于南宁市,有23个内设部门。全院下设柳州、桂林等12个市级分院,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700多人,建设了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东盟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等高端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拥有包括世界顶尖水平在内的各类专业检验检测装备4200多台套,形成了生物质能源洁净燃烧、埋地管道不开挖检测、数字射线检测、失效分析等多项国内领先高新核心检验检测技术;在特种设备高新技术应用研究方面获得了多项成果;检验检测业务拓展至区外、东盟国家以及欧美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

广西特检院按照“立足南宁、服务广西、面向全国、走向东盟”的定位,发挥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验技术优势,打造核心技术品牌,以客户需求为宗旨,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服务检验检测市场。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普通高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二)现役军人;

(三)在机关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人员;

(四)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的人员;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十)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十一)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十二)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特检院网站(www.gxtjy.org.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考核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考核的方式择优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至2021年8月5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递交材料、邮寄材料、电话等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xtjy610@163.com,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相关要求

(1)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可申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及报名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公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5.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我院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材料提交后,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引进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1.考核内容

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和岗位匹配度等。

2.考核方式

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听取所在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

3.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结果,由广西特检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由广西特检院党委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后组织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对在体检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相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五)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符合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批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本单位本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应聘人员按照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得隐瞒或谎报。

(三)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319299。

(四)招聘联系人:成兴,联系电话:0771-5316689。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1年7月28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广西特检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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