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专辅招考73人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专辅招考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凤凰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3名专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职位、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2021年7月专辅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考对象
招聘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一)光明区户籍人员;
(二)在光明区办理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在光明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专辅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4日下午6:00。
(二)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专辅报名表》(附件2);
2、《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专辅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高中及以下学历可不提供);
5、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高中及以下学历可不提供);
6、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7、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
8、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
9、以下选项仅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光明区户籍人员: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在光明区办理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深圳市光明区失业登记证明。
(3)在光明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相关证明材料;近6个月在光明区缴纳社保证明、光明区租房合同或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居住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网址:https://czrl.mike-x.com/aSnSI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755-23198925朱先生
技术支持:0755-23198859曾工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电话、接收短信;因提供错误信息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组成。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一)笔试
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参加体检考生不足1:1比例的,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凤凰街道按招聘岗位分别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相关单位的被聘用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到社区工作(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具体工作由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
十、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凤凰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23193373。
2、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考试未合格者不予通知。
(二)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出示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未按要求出示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8日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2021年7月专辅招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