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保定高碑店市招聘中小学教师80人公告

来源:高碑店市人民政府 2021-07-28 17:27:13

高碑店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全面提升高碑店市教育综合发展水平,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高碑店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岗位信息表》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所有岗位户籍不限。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

《岗位信息表》岗位专业不符的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计算年龄、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8日。

8、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以上“未落实工作单位”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准。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已过试用期的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4、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招考比(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3,如个别岗位招考比不足1:3,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招考比按1:2执行。再达不到1:2时,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将此岗位名额调剂到报名比例高的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资格不合格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网址:http://121.28.131.187:8045/

3、报名时间:7月 29日9:00至 7月31 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7月31日24: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 1日12:00。

报名最后1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2021年高碑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和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 8月2 日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bd2021163@163.com 。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1年8月4日至 8月7日,登录网址http://121.28.131.187:8045/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2、笔试科目

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教法、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案例分析及新课程改革知识等。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采用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2021年 8月7日上午 9:00—10:30。

4、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5、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绿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体健康监测表及承诺书》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6、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7、按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考生达不到1:2时,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8、请考生于 8月7日下午登录网址http://121.28.131.187:804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8月9日9:00至17:00。

地点:高碑店市第二中学(高碑店市文苑路28号)。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复审时提供即可)。

参加复审人员需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电子认证报告、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参加复审(复审合格人员需将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书电子认证报告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备查)。应聘人员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学位电子认证报告,便于核实学历、学位信息。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递补截止时间到8月10日11:00。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1年8月12日至8月14日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形象气质、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时间8分钟,回答3道题,每个面试评审组由7名考官构成。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综合成绩。

6、请考生于 8月14日晚登录网址http://121.28.131.187:8045/查询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为避免延误体检,请考生及时查询)。

(五)体检及考核

1、根据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按照优先进入体检环节的顺序:面试成绩高者、有教师资格证者、学历高者、年龄小者。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3、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按要求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及政审材料、征信报告。不能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学科岗位需求,为聘用人员安排工作岗位,于岗前培训结束时公布。

3、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及确定岗位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4、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根据保定市教育局、中共保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和聘任制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教人〔2019〕46号)规定,招聘人员采取聘任制(三年),先在职试用,三年六次考核均合格者,可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财政开支。试用期间享受高碑店市在编教师工资制度及标准,其它补贴和福利待遇也参照享受。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报名资格条件及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0311-87102235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疫情防控医护保障由市卫健局会同疾控中心负责。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高碑店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

附件1:80名高碑店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考生防疫须知和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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