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灵璧生态环境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宿州市灵璧生态环境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州市灵璧生态环境分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12个,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职数、岗位及要求
岗位 代码 |
招考职位数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202101 |
9 |
环境保护类、气象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水文水资源类、法律实务类、法律执行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 |
专科 |
35周岁以下 |
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不限专业 |
202102 |
3 |
文秘类、计算机类 |
专科 |
35周岁以下 |
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不限专业 |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历届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11日(含)以后出生;
(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3日(8∶ 30-11∶30;14∶30-17∶30) 。
报名地点:宿州市灵璧生态环境分局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7-6082006。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4张,报名时填写2份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
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或服务期内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及所提供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由本人签名确认,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资格等处理。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招考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确认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 2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具体准考证领取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写作等。满分100分。招聘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言语表达、组织协调等能力。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比例1:2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的以实有人数为准,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顺序取舍:A、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B、笔试主观题分高者优先)。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在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各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灵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合肥万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接受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的双重管理,聘用期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557-6082006
监督举报电话:0557-3911068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合肥万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