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招聘编外人员5人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促进中心”)招聘编外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金标准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31日。
2、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zip 或.rar),以“报考岗位名称+ 姓名+ 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zfb_zzb@nanhai.gov.cn。咨询电话:86239802
3、报名所需材料:《南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需要双面打印)、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如有,请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以上资料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电子邮件需要原件扫描件及配合我单位进行原件核对。报名人员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促进中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一)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公文写作、专业试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anhai.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逻辑思维水平、专业知识等内容。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100 分,合格线为60 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出。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三)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限制招录的人员(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六)本次招聘最终成绩保留6个月,期间如本次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由促进中心决定是否依次补录。
(七)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所有考生都需注册“粤康码”,并提前7天进行健康申报;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38302。
附件:
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