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兰溪市卫健系统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兰溪市卫健系统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兰溪市卫健系统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健康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工性质为编外合同制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截止至公告之日)。
4.近五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未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8月11日。
2.报名材料:个人简历,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照。
3.现场报名:
报考市人民医院、永昌院区和水亭院区的到市人民医院(城西院区)门诊四楼1-4-005室(咨询电话:0579-88669009);报考市中医院的到市中医院门诊七楼人力资源科(咨询电话:0579-88901006)。
五、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确定体检,如遇成绩相同另行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果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人数超过35人的先进行笔试,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只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
六、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七、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示期满后3天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报人力社保局备案。在规定时间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依次递补。
八、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到达退休年龄不再签订用工合同,因社保缴费不足,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后续社保缴费由本人负责。
3、在一年内,同类岗位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环节。
附件:兰溪市卫健系统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编外人员招聘计划
兰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