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咸宁市通城县事业单位选调10人公告

来源:咸宁市通城县人民政府 2021-07-29 10:19:36

2021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一、选调单位及岗位计划

本次有8家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具体选调单位、岗位,计划详见《2021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在所在单位工作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尚在处分影响期的;

3、按规定有回避关系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于2021年7月28日在中国通城网(www.zgtc.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至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

(2)报名时提交《2021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请自行下载打印,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3)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6日。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0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4)有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岗位的条件,报名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该岗位条件的,予以取消,不再选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采取笔试或者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另行通知。

2、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情形时,学历层次高、工作年限长、专业对口优先。因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和相关岗位从业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及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

(六)公示及办理选调手续

在公开选调过程中,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中国通城网公示,公示期分别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做好个人、公共卫生防护和疫情防控工作。在选调的相关环节,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健康绿码、安全行程码,如实登记并报告个人身体状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积极配合进行体温或核酸检测,严格做好个人卫生,严格遵守考场公共卫生和防疫秩序。

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15—4354912

县人社局人事考试院:0715—4339128

2021年7月28日

附件1:2021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1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