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4人公告
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2021年8月)
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秉承“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案秘书4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岗位名称 |
年龄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备注 |
办案秘书 |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至2003年7期间出生) |
4 |
法律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有电脑快速记录技能,电脑打字速度在80字/分钟以上,且正确率在90%以上 |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根据工作需要无条件服从岗位调整。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至2003年7期间出生)。
3、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等详见《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执行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
1、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07月30日—08月13日下午17点截止;
2、应聘人员在规定网络报名时间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ntrc123@126.com(发送邮箱的电子材料请统一压缩为一个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名称”)。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8月14日至8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2、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南通创源科技园9号楼,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期限内将符合报名条件的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进行资格审核。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核材料均包括:
2、登陆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tjob.cn/)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
3、资格审核期限内将符合报名条件的书面材料送至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核。书面报名材料包括:
(1)经应聘者电脑打印、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并贴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
(3)本人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6)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5、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进入笔试(招聘人数以资格复审人数为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7、经报名、资格审核后,进入下一轮的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官网、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考试
1、笔试
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及相关法律知识(仲裁规则可至南通仲裁委员会官网下载)。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2、专业技能测试
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一次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打字专业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录入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间为10分钟,电脑打字速度在80字/分钟以上,且正确率在90%以上为合格。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对象为按上述规定确定的笔试通过及打字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官网、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六、体检、录用与递补
1、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同分者取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考试人员进入体检,总成绩同分者皆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考试人员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同分者皆未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考试人员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在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官网、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官网、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及法律相关规定,与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递补
在体检、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人员性质、薪资待遇
1、通过体检合格人员与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劳动合同制待遇;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录用首聘两年(含试用期2个月),工资高于南通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薪酬待遇标准,年终享受绩效考核奖。续聘后达到单位办案有关规定的可参照事业单位待遇。
4、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待遇从优。
八、疫情防控须知
应聘人员应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所有进入现场报名及考试阶段的人员须提供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验报告单,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实时“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认真填写《疫情防控登记表》《健康申报及承诺书》(详见附件2),自行彩色打印,手写签名,主动交给工作人员。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仲裁委员会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59002752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
2、本次所有考试环节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
3、应聘者保证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及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咨询电话:0513-83548809、83558060
十一、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告、相关通知等在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官网、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